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
2021年9月,黄美媚代表和检察官一起向困境儿童志愿者了解困境儿童保护情况
2021年8月,黄美媚代表了解永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2022年3月,黄美媚代表参加阳光爱心义工协会公益活动座谈发言
“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宏大叙事”的国家梦也是“具体而微”的个人梦。“作为一个年轻人,不能碌碌无为,一定要为我们伟大的祖国和光荣的事业活过,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句简单却又充满哲理的话,出自浙江省永康市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虽然在担任人大代表前没有特别突出的“成就”,但她“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一心为民服务的坚强毅力、乐善好施和传递爱心的意志品质,让平凡的她绽放出不平凡的光彩。
“目力所至之处,尽量力所能及。”黄美媚是一名企业一线职工,也是一位“80后”年轻代表。她性格开朗,善良大方,因从小在农村长大,受老家缙云“霉干菜精神”的感染,不仅有信念、肯吃苦、敢担当,身上还有股“打工妹”不服输的干劲儿,于细微处彰显职场女性魅力,也在人大代表履职路上尽洒最美芳华。
决心——“同心共情”搭建人民与政府的“连心桥”
“干好每一件事情,不以事小而不为。”这是黄美媚秉持的人生信条。2001年,15岁的黄美媚考上了缙云县职业中专。在校期间,她担任学生会干部,还曾被评选为“丽水市优秀学生会干部”。黄美媚回忆说:“我的学习成绩并不优秀,但我一直没有放弃努力,一心想着让自己变得更好。”后来,她考上了浙江纺织服装学院商学院现代物流专业。2008年,黄美媚从学校毕业后进入永康市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一开始,当宿舍管理员,她学会了换灯泡、修锁、修床铺;后来,当仓管员,又学会了开叉车、升高车;在从事车间统计的过程中,她细心核算每一笔数据和员工工资……10多年来,无论身处哪一岗位,黄美媚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对于自己的每一项工作都尽力做到最好。作为企业里的资深员工,她能主动看见并满足员工们的需求和渴望,被大家亲切地称为“知心姐姐”。在大家眼里,黄美媚美丽、亲切、善良、热心肠,是个能为他们解忧消愁的“贴心人”。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在2018年的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黄美媚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么年轻,能否胜任人大代表一职?”“一个普通的打工妹,能发挥什么作用?”面对这些质疑,黄美媚起初也是忐忑迷茫的,但是她很快调整过来。“全国人大代表这个身份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我只有担起责任、为民服务,才不会辜负群众的信任。”黄美媚表示:“我很平凡,不能一开始就是一个很‘专业’的代表,但我可以在平凡中刻苦钻研,始终以一种‘补课’的心态潜心学习,学做一名好代表。就像家乡的毛竹一样,善于弯下腰,不断学习去充实自己,始终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态度,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言而有信,言出必行。做一名好代表,先从学习开始。黄美媚敢于正视自己的不足,并起而行之。她坦诚地说:“在刚刚当选的日子里,就像做梦一样,好像把一个小学生放到全国最顶尖的学府中,我需要掌握的东西太多了。”之后的日子里,黄美媚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国家政事了解得少,她就每天浏览时事新闻,了解周围发生的事;不知道如何履职,她就学习其他人大代表的履职经历,并主动向各级人大代表请教。“时来易失,赴机在速。”黄美媚不放弃任何充实自己的机会,认真准备并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代表履职培训、视察活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举办的代表交流研讨等活动,不遗余力地寻机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持续而深入的履职学习,既丰富了她的理论知识,也开阔了视野,使黄美媚更深刻地感受到身上肩负的责任,对人大代表身份的认识和看待问题的方式也有了很大的提升。黄美媚意识到,作为基层人大代表,需要清醒地去看待普通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把群众的声音传递得更为准确、清晰。黄美媚非常认真地对笔者说:“我很感激自己身处平凡的‘洼地’,正因为我也是普通人,才有机会把普通人的心声原汁原味地带到人民大会堂去,真正为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接下来的履职工作中,她聚焦金华当地的发展,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及未成年人的需求,始终保持代表初心与群众“同心共情”,努力当好群众与政府之间“呼与应”的桥梁纽带。
信心——把老百姓的“愿望清单”转化为“落地有声”的建议
“认真履职不打折,服务群众有干劲。”黄美媚在永康市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企业一线员工已有14年,面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她有所感更有所盼,也能清楚地听到来自基层普通员工最真实的声音。她先从周边的民营企业着手,深入基层各个车间,倾听一线员工的心声和期盼。职工们反映的问题大到企业发展,小到个人的吃饭、住宿等,经过认真整理,她将大家的意见建议带到了2018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大外来务工人员政策支持力度,助力推进民营企业新腾飞的建议》和《关于重视发挥民间救援组织作用和政策支持的建议》。
关注企业发展,为“打工人”发声。多年来,黄美媚看到过许多因不规范经营,走向倒闭甚至违法犯罪的企业。企业倒闭,带来的不利影响无疑是巨大的,比如失业员工一下子失去经济支柱,拿不到原有的生活保障就是一个大问题。2020年末,黄美媚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参与调解了永康市两家本土企业的纠纷案件,就成功避免了这个问题。一家企业面临破产的风险,在永康市政府相关人员和黄美媚等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两家企业达成了推迟还款共识,这让欠款企业有了喘息的机会,也让企业的员工免于失业危机。
黄美媚善于总结,勤于反思。经过此事,她深刻地意识到:“如果企业倒了,员工也会跟着遭殃。因此,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维护一线员工利益的必然。”在2021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黄美媚提出了《关于推进对企业合规经营的法律监督的建议》。该建议成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督办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该项工作,部分基层检察院已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有“国之大者”的格局,关键时刻就要站得出来、顶得上去。2020年春节前夕,新冠肺炎疫情侵袭中华大地,抗疫战线中亦有黄美媚的身影。因病刚从手术麻醉中苏醒的黄美媚被突如其来的疫情紧紧揪住了心,当了解到有300多名湖北籍人员在永康市滞留的动态后,第一时间向永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作了反映,并积极引导这些人员做好登记筛查等工作,使他们得到了及时有效的防护和帮助,也为永康市疫情防控工作消除了一个重大“隐患”。
“我是人民的代表,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只有尽己所能才不负人民的重托。”当得知一线医务人员防疫物资紧缺后,黄美媚发挥所在企业有海外分公司的优势,主动联系印度分公司的同事帮助采购各类物资,寄回国内并捐赠给有关部门。然而,印度没过多久也爆发疫情,物资一时间无法运回国内,黄美媚又把目光转向国内其他地区,为采购物资四处奔波。当了解到中国红十字会开始接收社会捐赠抗疫资金后,黄美媚毅然将自己5万元的年终奖金全额捐赠给了永康市红十字会,定向用于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尽己所能,力己所长。”当得知众多一线设卡防控人员夜晚执勤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风险后,黄美媚积极向所在企业管理层建议,向防控一线捐赠一批公司生产的反光背心。在她的推动下,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共向永康市和龙游县两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捐赠了4万件反光背心,为一线工作人员增添了一份安全保障。黄美媚说:“人大代表不能华而不实听着响亮,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我就该尽自己应尽的责任,才不会辜负人民的重托。”
疫情形势缓和后,黄美媚没有松懈,及时针对抗疫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反思。“大家的心都是热腾腾的,想为抗疫做实事,不能一味大力募捐,不考虑规范应急物资的管理,往往事倍功半。”在调度中,面对纷繁复杂的物资种类,按什么标准分类,物资质量如何,调度流程怎么走等等,都存在问题。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经过认真调研,黄美媚在2020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强应急物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她提出,要建立跨部门、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对各部门、各级政府应急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等进行统筹协调,实现应急物资标准化、规范化日常管理,满足突发事件应对情况下的大范围调配、生产能力动员等特殊需求。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黄美媚认为,应急物资的调拨重在“精准”,在互联网时代,凭借信息化、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优势,建立基于应急物资分类分级与编码、应急物资信息描述、应急物资认证的全国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物资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她表示:“提出这样的建议不仅仅针对此次疫情,希望在日后可能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其他重大公共事件中,能够有一套完备的机制迅速运行,保障质量过关的应急物资在第一时间送到急需的第一线。”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做“难而正确的事”。根据法律规定,公益诉讼通常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之列。黄美媚认为:“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设,就是在为老百姓争取更好的生活。”
黄美媚敏于观察,善于分析。她发现,随着公益诉讼案件量日益增多、公益诉讼范围日益拓宽,当前我国公益诉讼立法条文数量少、规定分散的现状已无法满足复杂的公益诉讼法律关系和多样化的公益诉讼实践需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案件涉案人员多、涉及地域广、时间跨度大,为检察官核定事实、办理案件增添了许多难度。在追偿过程中,需要不同地区、不同相关单位间的协同配合,对各单位间的默契程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让公益诉讼更为顺利地推进,黄美媚提出了自己作为人大代表所应肩负的三重职责:“首先,我会继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出公益诉讼检察相关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做出号召。同时,我会做好宣传工作,让普通百姓明白公益诉讼检察是什么,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影响。还有,我会发挥好作为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地将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单位或部门联系起来,让它们各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行而不辍,持续跟进。在2021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黄美媚提出了《关于对公益诉讼单独立法的建议》。该建议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答复和认可。2021年10月14日,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聘任仪式上,黄美媚和其他两位人大代表共同被聘任为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形象大使,成为了浙江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代言人”。在2022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黄美媚又提出了《关于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的建议》。
弘扬传统文化,代表先行。优秀传统文化与经验对现代社会治理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几年来,黄美媚多次参与法院开展的“跟着法院去执行”活动。为更好地参与社会矛盾调解,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龙山经验”永康市人大代表联络站于2019年12月成立,黄美媚成为联络站的一名联络员;在矛盾化解中,黄美媚深刻理解到“龙山经验”已从最初的“诉源治理”经验逐步发展成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典型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为更好地对其宣传,保护优秀传统文化,黄美媚积极参加相关讲座,并在2022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推动上山文化遗址申遗”“大力弘扬胡公文化”“坚持和发展‘龙山经验’”“发挥乡镇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坚持和发展‘龙山经验’,加强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相关建议。
积极调研,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目的是传承与应用,“龙山经验”非常关键的一点是“无诉”,黄美媚在永康法院古丽人民法庭、倪宅人民法庭调研时,提出要深化发展“龙山经验”。人民法庭要做乡村振兴的“守护者”,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理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做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要做乡村振兴的“加速器和推动者”,大力推进智能化和智能化建设,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黄美媚说:“人大代表这个平台很宽很广,可以为政府为百姓做很多事,所以一定要用好。要把人大代表身份作为更好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百姓的‘愿望清单’一份份转化为‘落地有声’的建议。”
爱心——让代表这个“称谓”释放更有温度的能量
爱心是冬日的阳光,让人感受到人间温暖;爱心是沙漠中的清泉,让人看到生活的希望;爱心是久旱大地上的甘霖,让人获得心灵的慰藉。黄美媚是一名有热情、有温度的人大代表。她热衷于参加公益事业,并能从帮助她人的喜悦中获得力量,延长生命的宽度。“无论是做公益还是做人大代表,在帮助他人的时候,我真的能从中汲取到满满的正力量。这种力量给我支撑,让我珍惜当下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氛围,也促使我给予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黄美媚深有感触地说。
在任职人大代表前,黄美媚就是一个热心公益的“大忙人”。她曾说:“一个人的力量太过于薄弱,当投身到社会这个大家庭和公益事业之中后,我感到需要帮助的人很多,我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2016年,经过慎重考虑,黄美媚自愿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活着不断奉献,死后也要贡献”。2017年,黄美媚加入了永康市阳光爱心义工协会,成为协会中的一名志愿者,并在跟随义工协会去往永康市下属乡镇看望困境儿童的过程中,与一名女童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给予女童持续性的关怀和帮助,使这位家境贫苦的小女孩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小女孩稚嫩脸上幸福与喜悦的笑容就是最好的例证。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需要呵护的花朵,每一次温暖的拯救都会为祖国的明天增添一抹亮色。履职过程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直是黄美媚关注的重点。她说:“无论是作为一个孩子的妈妈,还是作为一名来自最基层的人大代表,我都有责任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2019年5月,在参加困境儿童公益活动的过程中,黄美媚面对面地了解到一名女童被伤害的经历,也了解了许多未成年人因缺乏正确引导和温暖导致最终违法犯罪的情况,这令她非常痛心,也更加坚定了她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她主动发挥人大代表的优势,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并主动与永康市检察机关“联姻”,并肩联手制定挽救“失足少年”行动计划。
黄美媚清楚地认识到,未成年人尚处于需要关爱和呵护的阶段,单纯的法律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她提出,“以检察+公益”的形式构建专业化、社会化、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关护模式,并在永康市检察院创立了“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未成年人关护站”,这也是浙江省内首个人大代表未成年人关护站。黄美媚表示:“在这里,检察官们讲法理,我们人大代表说情理,让孩子们在成才过程中不能‘缺礼’‘失礼’,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情。”这使她能够将关护未成年人一线的实践心得转化为具体的建议,在国家层面发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力呼唤。
积极建言,踊跃献策。在2019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黄美媚在会议发言阶段介绍了关护站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基层经验提出了有关建议,得到了与会代表们的肯定。同年10月,黄美媚受邀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参与讨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律草案》。在2020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面对未成年人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黄美媚提出《关于将法治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号召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付出的努力没有白费。截至2021年12月,“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未成年人关护站”依托“1检察官+1人大代表+N社会力量”的形式构建起了“专业化+社会化”的一体化未成年人关护模式,已经对101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关护。
在2022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黄美媚又提交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护的建议》。她表示:“困境儿童不仅需要物质帮扶,更需要精神赋能。我希望可以通过更多方式,给予他们教育、精神等方面的帮助,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更多支持。”同时,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针对一些动画产品存在“穿着暴露、暴力失度、语言粗俗”等不良现象,黄美媚提出“对动画实行分级,对不同级别的动画作品规定相应的播出范围、播出时段和收看受众”的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和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过程中,黄美媚积极发挥“引路灯”的作用,为相关部门关注并解决问题提供了智慧和力量,努力帮助未成年人逐渐开拓成长的净土。
初心不改,使命不怠;不忘来时路,方知向何行。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把对祖国血浓于水、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贯穿人生全过程、融汇在人大代表的事业追求中。黄美媚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对群众“播下善的种子,传递爱的力量”。谈及近年来的履职经历和感受,黄美媚表示:“履职在当下,人民代表的光芒不只是闪耀,应该还有汇聚和照亮。”她用“竹子”的成长来与自己对比:“要像竹子一样虚心,善于弯下腰,不断充实自己;要像竹子一样深扎根、扎深根,不断深入群众,把代表功能立根破岩中;要同竹子一样坚韧、顽强、执着,挑起新时代赋予人大代表的使命,最大化地发挥自身作用,凝聚黏合社会各界力量,紧贴民生办实事,让‘人大代表’这一称谓释放出更多接地气、暖人心的能量,谱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代表之歌’。”(陈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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